张晓龙主任领学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
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近日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,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明确立法目的、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、督导职能职责等内容,规定了督学管理,督导实施的基本要求、工作重点和工作程序,督导结果运用以及相关法律责任。
张晓龙主任逐条领学了《条例》内容,阐述了学习意义,要求教师们认真学习、深入研究,把《条例》内容作为教育教学过程的主要抓手,锐意进取、开拓创新,做《条例》的学习者、宣传者、践行者和守护者。
信息系全体教师学习交流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
信息系全体教师学习交流《黑龙江省教育督导条例》
教学副主任栾奕娜表示通过学习《条例》中的教育督导原则,加强党建工作,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的同时,还可以进一步明确教育督导工作规范,健全工作机制,着力把教师队伍建设好、管理好,为提升我系教学水平提供法制遵循。
栾奕娜副主任分享学习心得
计算机网络教研室负责人任雪冬表示,在课程思政的实施、教研活动的开展、专业课程建设、实践实习类课程督查、学术研究、质量文化建设等相对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自检自查,以《条例》为准绳,推动教学改革。
任雪冬老师分享学习心得
辅导员孙雯表示作为辅导员全力配合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,贯彻落实“学生中心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的教育理念,通过班会、学生代表座谈会等方式,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与建议。
孙雯老师分享学习心得
本次会议强调了教育督导工作的宗旨和目标,以督促导、以导为主。通过此次学习交流会,信息工程系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督导的意义与重要性,纷纷表示教育督导制度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环节,是促进教学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,要站在立德树人、教师发展、学生发展和学校事业发展的高度开展工作,促进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。